日报讯(通讯员端海燕记者杨新明)3月9日,如东县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到位。
这次主要调整如东县城自来水价格中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县城引江供水中的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每立方米0.10元(含南水北调工程基金)调增为0.20元。调整后的自来水每立方米到户水价相应提高,生活用水2.67元、工商业用水3.57元、特种用水4.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