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中国长江网>共建城市>南京>黄金水道建设
图片新闻
武汉:光谷大桥主体结构昨全线贯通 八一路...
南通:新春送文化
淮南:声声问候表心意 浓浓关怀暖人心
淮南: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召开
宁波:81890为民服务进社区
合力加快长江黄金水道建设,为保持沿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
发布日期:2009-07-07 11:07:00  来源:    

(2009年6月25日)

同志们:

  长江水运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在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开得很成功。这次会议回顾总结了2006年11月南京会议以来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和发展情况;沿江七省二市和全国政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等省市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做了很好的发言,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等一会儿还要进行签字仪式。可以说,这次会议时间短,效率高,收效好,大家进一步凝聚了共识,明确了重点,落实了相关政策措施,对继续推动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对长江黄金水道建设与发展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家宝总理在2007年、2009年分别作出“长江航道建设要加强”、“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优势,带动两岸经济社会发展,应该列入议事议程”等重要批示,克强副总理作出 “开发长江水运潜力,带动区域发展”的重要批示,德江副总理也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和指示,为加强黄金水道建设、开发长江水运潜力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我结合大家的发言,就进一步加快长江黄金水道发展,谈三点意见,供参考。

  一、进一步凝聚加快长江黄金水道建设的共识

  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以来,我部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与沿江各省市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交流合作,加强重大问题的沟通协调,研究出台了一系列重大的政策措施,为进一步加快长江水运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开好本次会议,部省市深入调查研究,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加快长江水运发展的思路和有关政策措施。

  今天,大家围绕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总结和分析了长江黄金水道发展的情况、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一步增强了加快长江黄金水道建设、促进沿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共识。这些共识是:

  第一,加快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是落实“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指导方针的客观要求。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仍在继续。为积极应对危机,国家出台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揽子计划,扩大包括交通运输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相继出台了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确提出加快钢铁、石化、造船、物流等产业发展,并把长江和京杭运河规划为我国十大物流通道之一。

  港航设施是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加快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提高长江水运的服务能力,有利于降低沿江企业物流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有利于扩大内需,带动钢铁、石化、造船等相关产业发展;有利于改善航运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加快摆脱目前的困境。加快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是落实“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方针的客观要求。

  第二,加快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地、资源、环境等要素对交通运输发展的制约日益显现,发达国家对内河水运作用和优势的认识又有了新的提高。美国近期明确把加快航道建设纳入经济振兴计划之中,德国也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新一轮的内河水运发展。内河水运作为一种可持续的交通运输方式,正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受土地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交通运输必须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可持续发展道路。长江水运具有运能大、污染小、效能高、占地少等比较优势,在综合运输体系中属于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运输方式。开发长江水运潜力,加快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优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具体体现。

  第三,加快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

  长江经济带是继沿海经济带发展后,我国经济加快发展的主轴,也是我国对外开放和外向性经济发展的重要地区。在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布局中,上游有西部大开发战略,中游有中部崛起战略,下游有东部率先发展战略。近期国家又出台了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政策,批准了重庆、成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武汉“1+8”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加快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统筹东、中、西部三大区域协调发展,要充分加强各地区之间经济、产业和交通运输的内在联系,实现不同区域之间资源、技术、资金、人才、管理等要素的有效互动和优势互补。沿江省市都把加快长江水运发展作为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产业布局的重要依托。加快黄金水道建设对于加快推进东部率先发展、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第四,加快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是构建现代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内容。

  发展综合运输体系是新时期交通运输发展的重大战略和发展方向,是我国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长江水运作为流域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完成了沿江地区85%的煤炭和铁矿石运输任务,2007年沿江七省二市全社会水运货物周转量占全社会货物周转量的70%。2008年长江干线货运量达到12亿吨,是密西西比河货运量的2倍,是莱茵河货运量的3倍。发展长江水运就是要用现代科学技术、管理技术改造和提升港口、航道、渡口等基础设施以及运输装备的现代化水平,可以优化运输组织结构,实现多种运输方式有机衔接,提高组合效率,降低综合运输和物流成本,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适应沿江经济社会的发展。加快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是构建流域现代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内容。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长江黄金水道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大家充分看到了依然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长江干线部分航道尚未得到系统治理;中西部地区水运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部分支流航道等级偏低;运力和运输组织结构不尽合理;黄金水道的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加快长江黄金水道建设,优化沿江产业布局,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就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快以长江干线为重点的航道建设,形成干支直达、江海联运的高等级航道网,整合港口资源,实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优化运输组织结构,不断提高长江水运服务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明确加快长江黄金水道建设的重点任务

  今明两年是完成《“十一五”期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总体推进方案》的关键时期。今天,沿江七省二市在会上都提出了近期的工作重点,也提出了一些需要国家支持的建议。结合长江黄金水道建设的实际,可以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

  (一)推进航道建设。

  加快长江干线航道建设步伐,结合水利河势控制工程,实施一批航道整治及控导工程,扩大航道通过能力,改善通航条件。合力加强重要支流航道建设,积极促进干支联动发展。

  一是下游航道建设。重点组织实施好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三期工程,加快黑沙州等河段整治工程的建设进度,尽早发挥工程效益;抓紧马当等河段工程开工建设;加快推进“三沙”治理等项目前期工作。

  对于12.5米深水航道上延至南京的问题,各方面都很关注,我部积极支持并加快推进12.5米深水航道上延有关工作。除长江口三期工程外,对影响上延的长江口南北港分汊口河段工程已开工建设,向太仓港区延伸的前期工作也在抓紧进行。这项工程涉及面较广,需要交通、水利等部门和中央与地方政府通力合作。近期,我部就12.5米深水航道上延至南京的问题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了意见,一是赞同将上延工程纳入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二是从目前河道自然条件和已有研究成果看,上延工程具备技术可能性;三是建议建立由综合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省市参加的协调推进机制,按照整体考虑、自下而上、分段逐步推进的思路,加快推进前期工作,条件具备时尽早启动项目建设。

  二是中游航道建设。荆江河段九曲回肠,浅滩众多,航槽变化复杂,是长江中游航道治理的难点,也是整个长江水运的瓶颈,制约了长江黄金水道整体优势的发挥。中央高度重视,有关省市十分关注,湖北、湖南、重庆、四川等省市都提出要加快中游航道治理。中央各有关部门一直非常重视中游航道的治理和研究,特别是“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大了中游航道治理力度,对罗湖州、武穴等重点碍航浅滩实施了控导工程,效果初步显现。下一步将加快沙市、窑监等浅滩治理,土桥、枝江~江口等航道治理工程也会尽快开工建设。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大埠街至城陵矶河段系统治理的研究工作,重点加快藕池口、武桥等河段整治工程的前期工作研究,做好项目储备,为中游河段系统治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要进一步加强三峡清水下泄对中游航道的影响研究,抓住有利时机,加快中游河段系统治理步伐,逐步解决中游不畅的问题。

  加快三峡船闸通航检测维修设施、三峡河段通航指挥系统等三峡坝区航运配套设施建设。加强通航管理和船闸运行维护,确保三峡通航安全畅通有序。继续推进三峡翻坝公路建设,用好管好建设资金,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尽快建成投入使用。建议加快三峡升船机建设进程,我部将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三是上游航道建设。加快宜宾到水富1000吨级航道建设工程前期工作。对于提高重庆到水富的航道规划标准问题,《长江干线航道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已经明确,根据上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该区段水电梯级建设的情况,可以提高到一级标准。所以,在长江上建枢纽,特别是通航建筑物的建设一定要着眼长远,充分考虑长江航运未来发展的需要。

  我部将继续支持干支联动工程建设,合力推进大芦线、苏申外港线、京杭运河扩能改造,芜申运河、赣江、汉江、引江济汉通航工程、湘江、嘉陵江、乌江、岷江、金沙江等支流航道和长三角高等级航道网建设。加快推进嘉陵江、湘江、赣江、汉江梯级建设。嘉陵江梯级利泽枢纽建设问题,建议四川省、重庆市做好沟通协商工作。

  (二)推进港口建设。

  按照国家战略部署,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积极推进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优化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完善现代航运发展配套政策。推进南通、苏州、镇江、南京、马鞍山、芜湖、安庆、九江、黄石、武汉、岳阳、荆州、宜昌、泸州、水富等港口建设,重点是加快专业化、规模化码头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网络,加强老港区技术改造,实现港口结构升级,促进港航协调发展,提升港口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完善集装箱运输体系,铁矿石江海转运体系,煤炭专业化运输体系,汽车滚装运输体系和石油及液体化工品江海运输体系。推进长江沿江港口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之间的江海直达运输。

  长江中上游港口由于历史欠账较多,港口基础设施比较落后,自我发展能力较弱,社会融资比较困难,我部将按照“两个倾斜”的原则,继续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

  (三)推进船型标准化。

  推进船型标准化,促进运力结构调整是长江黄金水道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在当前的形势下,加快推进这项工作,对落实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调整运力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减少环境污染,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在具体实施步骤上,对于川江及三峡库区的船舶,要按照“关后门、开前门、调存量”的方式推进船型标准化工作。禁止新建非标准船进入三峡库区,禁止小吨位船舶通过三峡船闸,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方式加快标准船型的研发。对于长江中下游非限制性航段,采用引导的方式推广标准船型。依托骨干航运企业,开发主流船型的技术方案,通过其示范作用,引导市场船型逐步向标准化方向发展。通过技术手段,研究提高中下游船舶的技术规范,促进环保、安全性能等指标的提升。

  关于船型标准化资金问题。财政部会同我部已安排了10亿元的船型标准化中央引导资金,各省市政府也已同意按照1:1的比例配套安排引导资金。今年中央将安排1.5亿元启动这项工作。船型标准化中央引导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鼓励通过三峡船闸的小吨位船舶提前退出航运市场的补贴;二是鼓励长江干线老旧船舶提前退出市场的补贴;三是三峡库区现有客船、液货危险品船改造或拆解的补贴。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推进这项工作,届时,川江及三峡库区船型标准化率将达到75%以上,三峡船闸通过能力提高10%以上,库区实现船舶生活污水100%达标排放,长江干线货运船舶的平均吨位达到1000载重吨以上,船舶安全技术性能明显提高。

  (四)推进物流发展。

  依托长江物流大通道的优势,加快长江沿线物流节点和港口物流园区、港口保税区的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建设,促进港口与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衔接与协调。加强与海关、检验检疫等口岸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口岸综合服务效率。推动传统港航企业升级改造,横向拓展、上下延伸服务链,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由单一运输承运人向现代物流经营人转变。大力推进和支持长江干线内河集装箱运输,发展集装箱运输市场。

  以需求为导向,以整合现有信息资源为基础,以统一数据交换和传输标准为关键,加强长江航运信息的共建共享和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加快建立长江航运综合服务信息系统,逐步实现长江航运信息共享。研究制定扶持港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培育物流市场,以长江为纽带加快长江物流通道建设,依托长江黄金水道优势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港口物流园区发展。

  (五)加强安全管理。

  今后一个时期,是长江黄金水道发展的重要时期,加强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要坚持以人为本,把握长江水运安全发展规律和安全监管规律,将专项整治、综合治理与建立长效安全管理机制相结合,完善安全监管模式,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全方位提升长江水运安全发展水平。

  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抓好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和特殊天气状况下的安全监管,狠抓安全薄弱环节整治。继续进行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责任,防止群死群伤恶性责任事故的发生。推进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将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基站建设自江苏以上不断向上游延伸;在重点水域继续推进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和电视监控系统(CCTV)建设。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逐步建立信用体系,狠抓各项制度落实,促进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交通运输部将商有关省市政府,进一步理顺长江上游的安全监管体制。

  进一步加强三峡库区航运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客船、渡船、川江载货汽车滚装船和危险品船的监督管理,防止发生群死群伤恶性责任事故,杜绝发生危险品运输泄露事故,减少船舶污染,加强库区地质灾害对航运安全影响的评估、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库区航运安全。

  进一步改善长江通航环境。近期交通运输部与水利部签署了“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备忘录”,长江沿线各单位要通力合作,打击非法采砂,优化通航环境。自长江江苏段实施船舶分道通航制以后,安全效果显著,通航效率大幅增加。要继续在长江安徽段和三峡库区推进和延伸分道通航制。

  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应急保障、应急管理机制,规范应急响应程序,提高事故预防预控、应急救助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加大应急管理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建立应急储备库,提高装备的快速反应和应急保障能力。加强长江水上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消防工作。

  (六)加大资金投入。

  充分利用好现有融资渠道,建立多渠道、宽领域的融资机制,积极筹集地方建设资金,增加地方财政资金投入,鼓励通过与企业、银行等部门的合作,积极吸引银行贷款、社会资本、境外资本等投资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开发船舶融资、航运保险等高端产品,共同探索为长江航运业和航运制造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新途径,为内河水运可持续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

  长期以来,内河水运设施建设资金不足是制约内河水运发展的重要因素。国务院对此一直高度重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相关部门也给予大力支持,积极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意见,通过调整投资结构,逐步加大了内河水运建设专项资金投入。按照《“十一五”期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总体推进方案》,“十一五”中央安排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投资计划为150亿元,为“十五”(52亿元)的近3倍。“十一五”前4年,用于支持沿江七省二市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为61.2亿元,用于长江口深水航道建设和长江干线航道及支持保障系统建设的投资为106亿,加上今年国家扩大内需增加的11.5亿元,共计完成中央投资179亿元,为“十一五”投资计划的1.2倍,超额完成了“十一五”投资目标。预计明年的投资规模比“十一五”前4年的平均水平还要高。沿江七省二市近年来长江水运建设投资也明显增加。

  但应该看到,内河水运建设资金仍然存在较大的缺口,还需要我们进一步共同努力。建议各省市在稳定现有资金渠道和资金规模基础上,根据经济和水运发展需要,不断增加水运建设资金投入,加快长江水运发展,力争“十二五”期黄金水道建设投入较“十一五”期有新的增长。

  三、继续加快长江黄金水道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

  总结近年来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和发展的实践,结合这次会议达成的共识,就进一步加快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提出如下政策措施建议:

  (一)加强协调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加快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协调量大,需要加强组织领导。我部把加快长江黄金水道建设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将进一步加强与七省二市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根据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和即将签署的《关于合力推进长江黄金水道建设的若干意见》、《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意见》,积极推进,落实好各项工作。建议各省市把加快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分解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统筹协调,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加强前期工作,加大项目储备。

  根据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编制了《长江干线航道总体规划纲要》并获得国务院同意。下一步,我部将积极组织有关部门,继续做好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中的航运规划修编工作,并做好规划的监督实施;在研究和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发展时,将充分考虑长江流域的综合运输问题。建议各省市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港口布局规划、航道建设规划等,加强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要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加大项目储备,启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三)加大政策扶持,营造良好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十分支持黄金水道建设,我部也将继续争取政策加大对长江干线的投资力度,支持主要支流水运建设,推进运力结构调整。建议各省市政府在现有资金投入规模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安排成品油消费税返还资金等,用于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和老旧船舶淘汰。对航道、港口及港口物流园区建设用地给予政策优惠,优先保证建设用地,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加快土地、环保、防洪等审批,加快工程征地、拆迁进度,规范工程建设监管行为,营造良好的长江水运工程建设环境。要进一步加强长江水运宣传工作,希望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继续给予关心和支持,为长江黄金水道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加强法制工作,保护水运资源。

  航道、港口岸线是不可再生的重要资源,应切实加强保护,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我部正积极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开展《国内水路运输条例》修订工作,加快推进《航道法》立法进程。建议各省市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快促进港口、航道、航运等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法和修订工作,加强不同层次法律法规间的衔接、配套和有效互补,为水运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要加强对影响通航和安全的采砂活动的管理,加强航道及通航设施保护,确保航运安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切实加强跨河、拦河、临河建筑物的通航论证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为水运发展留有空间。

  (五)完善协调机制,加大合作力度。

  长江黄金水道发展协调机制建立两年来,在研究出台促进水运发展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快水运设施建设、促进区域合作与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长江水运已经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今后,我们要继续发挥好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合作,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建议各省市进一步加强水运发展研究,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和完善省际间和本地区水运发展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促进信息共享、人才交流,发挥各方面优势,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黄金水道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

  同志们,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是一项关系全局的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需要中央和地方的共同努力。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合力推进长江黄金水道建设,为沿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推动长江黄金水道建设与发展再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11月底起走南京长江隧道可刷金陵通和市民卡
·南京长江隧道收费年限至2035年
·长江南京段堤防测量数字地图完成
·长江中下游罕见大旱 湖泊干涸见底
·“南水北调”江都枢纽 四抽水站输水抗旱

 

关于网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管理登录

版权所有:中国长江网
主办单位: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 
承办单位:长江沿岸中心城市信息合作联盟
技术支持:南京市信息中心  苏ICP备0500495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