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中国长江网>共建城市>南京>旅游动态
图片新闻
铜陵:新年联欢
滁州:“两会”首次实行电子签到
中央媒体集中报道沈浩事迹
南通:民乐表演惹人醉
破解生产生活难的“杭州模式”全国独一(图)
大公园有望对晨练免费开放
发布日期:2010-01-06 09:21:00  来源:    

  每年8月8日,公共体育设施要对市民免费开放;综合性公园要设定时段对晨练者免费开放。近日,记者从南京市政府法制办获悉,《南京市全民健身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这一条例为鼓励市民健身出台了不少惠民措施。

  8月8日有望成南京全民健身日

  该办法草案中规定,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开放。

  另外,对于学校开展体育运动,该办法草案给出了详细的规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至少每四年定期组织综合性学生体育运动会。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全校性体育运动会。学校应当培养学生参加体育运动的兴趣,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每个学生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学校应当鼓励和支持学生参与业余体育训练。每所学校建立至少一支专项校级体育运动队。

  小区健身设施不达标不许开工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特别指出,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配套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并和住宅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不得擅自缩小建设规模和降低用地指标。小区健身设施不达标不许开工。

  另外,新建、改建、扩建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应当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全民健身活动场地。综合性公园应当对市民的晨练活动免费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区域及相关管理规定由公园管理机构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擅自经营高危险体育项目可罚10万

  征求意见稿还制定了罚则。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由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每年8月8日,公共体育设施要对市民免费开放;综合性公园要设定时段对晨练者免费开放。近日,记者从南京市政府法制办获悉,《南京市全民健身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这一条例为鼓励市民健身出台了不少惠民措施。

  8月8日有望成南京全民健身日

  该办法草案中规定,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开放。

  另外,对于学校开展体育运动,该办法草案给出了详细的规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至少每四年定期组织综合性学生体育运动会。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全校性体育运动会。学校应当培养学生参加体育运动的兴趣,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每个学生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学校应当鼓励和支持学生参与业余体育训练。每所学校建立至少一支专项校级体育运动队。

  小区健身设施不达标不许开工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特别指出,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配套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并和住宅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不得擅自缩小建设规模和降低用地指标。小区健身设施不达标不许开工。

  另外,新建、改建、扩建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应当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全民健身活动场地。综合性公园应当对市民的晨练活动免费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区域及相关管理规定由公园管理机构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专家建议梅花山增加“点睛”之笔
·“最长黄金周”凸显“黄金效应”
·黄金周南京人气指数全国列前十
·市旅游部门新推十件实事
·“十一”玄武湖鲜花烟花齐绽放

 

关于网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管理登录

版权所有:中国长江网
主办单位: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 
承办单位:长江沿岸中心城市信息合作联盟
技术支持:南京市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