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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报记者 雷浩然)记者获悉,日前,市人事局下发通知,凡是在蓉城自主创业且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和其创办企业招用毕业未满5年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本市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服务的,3年内免收人事代理服务费。
申办免费人事代理时需准备以下材料: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创办企业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劳动合同》原件。
又讯市人事局新开发的“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将在7月1日正式启动。凡有就业意愿的我市生源毕业生均可通过这套系统按实名制的原则填报本人的创业就业及培训意愿,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列入援助对象进行就业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