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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近日出台的《宜宾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管理办法》中,对携带有一定成熟度或具有高成长性项目来宜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实行100万元项目资助,此举受到各地高层次人才的关注,截至目前,提交申请的项目已有7个。这是6月12日,记者从市委组织部了解到的。 据悉,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项目,应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博士学历或高级职称,来宜开展科技研发、项目合作、投资兴业等能产生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其引进的项目包括市委、市政府定期发布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学科需求的重大项目;市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发展领域、重点科技工程、区域创新体系工程和科技自主创新平台;宜宾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而又无法满足的优势产业中的重大科研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能引领宜宾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其他项目。2009年,宜宾市确定的竹类系列新产品、新技术研究研发等6个重点领域项目为首批支持项目。 在引进带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审批程序上,将做到把好“评审关”、“会审关”、“评议关”和“审定关”。通过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对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监督的主要内容有: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项目达到的技术、经济、质量指标情况和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措施。合同到期后半年内,根据合同进度执行情况、项目指标完成情况和项目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由市科技局组织对项目验收。第一次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者接到通知半年内,进行整改完善,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第二次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承担者三年内不得再承担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
(出处:宜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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