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共八条措施,力促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这八条意见内容分别为:一是建立重点企业市级领导挂点、部门联系包扶责任制。对规模以上和年上缴税金100万元以上的部分重点企业,建立市四大家领导挂点联系和部门包扶责任制。二是落实属地负责制,各区、街、乡镇成立企业发展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属地企业与周边村组关系,维护周边治安,及时解决需要所在地政府和部门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向规模以上企业发放缴费明白卡,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向企业超范围、超标准收费,不得多头收费、重复收费。四是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灵活地贯彻货币政策,保持信贷总量、信贷增量较快均衡增长。五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中小企业以房产、地产办理抵押贷款时,有权选择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六是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经委要及时了解企业的用工需求,劳动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帮助企业招聘员工。七是支持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进行技术攻关。八是鼓励企业出口创汇,对出口企业超基数部分,每超1美元由税收受益方奖励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