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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0日-2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铜陵市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以规范行政执法为抓手,坚持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与保障和维护人民利益并重,突出依法治官、依法治权工作重点,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原则同意该报告。
会议指出,我市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执法观念不强、体制不顺畅、综合执法试点工作进展不平衡、执法效率有待提高、执法程序尚需规范以及程度不同地存在重形式、轻效果和行政执法盲点等问题。
会议要求,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要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集中学法制度,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的理论业务培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严格执法和科学执法相结合的执法理念,不断增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意识。
2、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要统一行政执法部门内部执法标准,明确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各自权限,约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或行政不作为现象。要明确县区之间、行政部门之间执法范围和权限。
3、着力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坚持变管理为服务,认真落实市政府推行的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等制度,明确审批周期,简化审批手续,避免重复申报等现象发生,对事关全市大局的重大审批项目实行领导全程督办。要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既要注重发挥查处违法行为的治标功能,又要注重发挥执法的引导、规范、警示、教育的治本功能,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4、注重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要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新机制,建立人性化、联动化、责任化的执法制度,增加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要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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