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巢湖市委 巢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
(2011年5月11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皖发〔2010〕29号)精神,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现结合巢湖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历史性机遇,按照“四大建设”和“六个翻番”的战略目标和“加快转型、负重赶超,加速发展、争先进位”的总体要求,以领军企业为主体,以重大项目为抓手,以技术和人才为支撑,以基地和园区为载体,将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推动力,集聚产业发展要素,完善产业链条,壮大产业集群,推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力争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累计投入500亿元以上,预计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达到800亿元以上,较2010年增长两番半;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3个产业产值超过百亿元。集聚一批专业人才,建设一批创新平台,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支撑产业进步能力进一步提升;培育特色鲜明的产业基地和有一定知名度的特色产品;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全市工业发展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成为全市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力量。
三、发展重点
根据我市基础条件、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现状,重点选择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物共六大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重点产业,加以培育和扶持。具体如下:
1、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特种纤维新材料、高性能金属新材料、硅基新材料、纳米新材料、磁性材料及磁电一体化产品等。同时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积极发展保温材料、可降解高分子材料等建筑新材料。主要依托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俊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建设一批重点项目,到2015年实现产值260亿元。
2、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光伏、风能、生物质能源、洁净煤。光伏优先发展硅基太阳能电池及组件、薄膜太阳能电池及组件、新能源并网发电装置及系统、大容量储能电池等;风能优先发展风能发电及风能发电设备等;生物质能源优先发展生物质发电、非粮生物乙醇、生物石油、生物柴油、秸秆成型燃料及生产设备、气体燃料等。洁净煤优先发展煤基气体转换和利用,延伸产业链,开发生产新型车用燃料、烯烃等石油替代产品。主要依托安徽华谊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建设煤基多联产等一批重点项目,到2015年实现产值200亿元。
3、电子信息产业。以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为核心,重点发展新型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重点发展汽车电子产品和医药电子产品、激光器材、光缆、通信电缆和新一代通信产品、高压互感器、智能传感器等;新型显示优先发展液晶显示器件、OLED、激光显示、特种显示模块和组件等。主要依托一批重点特种电缆和电子信息产品生产企业,大力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到2015年实现产值150亿元。
4、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数控机床等数字化、柔性化及系统集成的重大基础装备,平板显示、集成电路及电子制造设备,能源、交通、采选、冶金、化工等领域的重大成套技术装备,新型基础零部件。依托现有重点企业,加快重点项目的实施,到2015年实现产值80亿元。
5、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节能环保装备、节能产品、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装备优先发展工业生产过程余热利用系统及关键设备、大气污染及水污染防治系统及装备,生活垃圾、污泥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设备,智能电网输变电设备,高耗材装备轻量化制造。节能产品优先发展LED外延片、芯片及配套器件,绿色照明产品,节能家电,节能材料。资源综合利用优先发展再制造、废弃物资源化。以重点企业为依托,抓好重点项目的谋划和实施,到2015年实现产值60亿元。
6、生物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制药、现代中药、生物制造和生物农业。生物制药优先发展各类新药、特色原料药、重大传染病疫苗和诊断试剂、再生医学、高端医疗器械等;现代中药优先发展中药新品种、动植物提取物、中药保健品等;生物制造优先发展生物基高分子材料、新型酶制剂等;生物农业优先发展生物育种、生物农药、绿色农用生物制品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先进的生物产品生产企业,新上一批重大项目,到2015年实现产值50亿元以上。
除上述产业外,鼓励发展公共安全、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各地要结合实际,注重培育、引进,做到“无中生有”“有中变强”,推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四、政策和措施
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151工程”,到2015年,开工建设100个左右重大项目,培育和引进50个左右重点企业,培育10个左右特色产业基地,形成“领军企业—重大项目—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基地”的发展格局。围绕“151工程”,多管齐下、多方发力、多方联动,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强有力支撑和发展动力。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督查、调度和推进工作。市直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具体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等)
2、加大财税支持。一是统筹现有相关各类专项资金,形成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合力。全市各类与产业培育、技术开发相关的专项资金,在不改变现有管理权限和管理渠道的前提下,要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二是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产业基地及获得省引导资金支持的项目配套资金。2011年全市安排2亿元用于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今后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情况,每年予以适当增加。市引导资金由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决定资金投向,并提出安排意见。三是抢抓国家、省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机遇,多渠道争取中央、省级资金对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支持。四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享受优惠税率,对发生的高新技术研发费等,予以加计扣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
3、提供资源保障。创新土地利用机制,多渠道争取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及项目用地指标,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项目要给予重点倾斜,保障基地和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努力满足环境容量需求,通过实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腾出污染物排放总量,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等)
4、深化金融服务。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帮助企业开展银企对接。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骨干企业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开发适合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支持以专利等无形资产作为抵押进行融资。加快设立多层次信用担保体系,担保公司对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条件的项目及基地建设要给予优先担保。(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局、市工商局等)
5、强化招商引资。加大专业招商力度,尤其是国内外有关重点企业的招商,有针对性地引进符合我市发展规划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上下游配套项目。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产业招商和“补链式”专业招商,壮大新兴产业规模,提高产业集聚度,形成集群化发展。承接产业梯度转移,加强区域合作交流,通过招商、嫁接,引进大公司、大集团来巢兴业。(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等)
6、集聚专业人才。实施“新兴产业人才聚集工程”,有针对性地培育、引进和扶持30个左右的创新团队、100名左右的创新科技带头人和1000名左右技师,为新兴产业提供智力支持。加快实施股权激励机制,鼓励专利、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投资和分配。优化职业院校学科设置,发展与新兴产业相适应的新兴学科专业,大力推行“订单式培养”,积极培养产业发展亟需的各类专业和实用技术人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
7、建设创新平台。加强产学研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高层次的创新平台。鼓励各地、各部门及骨干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提升核心技术能力。建立健全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引导全社会加大科技投入,为创新平台建设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进一步探索整合科技资源,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和公共服务制度,努力使创新平台真正做到集服务、研发、转化和产业化四大功能于一体。(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
8、实施评估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新兴产业统计指标监测体系,每年年初分解目标任务,逐季对新兴产业发展状况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和通报。将各级各部门推进新兴产业发展情况及相关指标纳入政府年终考核体系,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县、区和部门予以表彰。(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等)
9、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进一步减少、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压缩办理时限,提供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审批的“绿色通道”。宣传部门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及信息网络,大力宣传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意义和先进典型,及时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工商局等)
附:巢湖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巢湖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飞飞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洪晓建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冯克金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张业锁 市政府秘书长
张金潮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主任
谷业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谭用发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杨 睿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尚改 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高家国 市发改委主任
王炳祥 市教育局局长
王德润 市科技局局长
左登峰 市经信委主任
朱士昂 市财政局局长
宋德邦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过仕伟 市国土局局长
苏惠民 市环保局局长
吕 虎 市住建委主任
费勤松 市农委主任
张 志 市商务局局长
戴如明 市国税局局长
吴志中 市地税局局长
杨德林 市统计局局长
艾 鸿 市工商局局长
陈 镇 市质监局局长
黄建平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武平 市招商局局长
王惠明 巢湖银监分局局长
崔 新 人行巢湖中心支行行长
陈永锋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高家国同志兼办公室主任。